close
標題
車禍事故處理
問題
請問各位大大.非一般道路使用.地點於地下停車場.有必要再次做筆錄嗎.因事故發生後雙方都同意保險公司來處理.沒想到對方想卡油導致我的保險公司不願理賠.現在對方有意提告.我該如何處理更新:並無人受傷.只因對方的右前輪撞進我車左下保桿.當時我前方還有兩車待繳費出口而對方於地下三樓上來撞進.直說我撞的.且修車費高達十幾萬.保險公司認為並不嚴重到要修那麼多錢且對方車齡也有七至十年.故裁不理賠.可否請各位幫幫忙
最佳解答
因為對方有採取提告所以做筆錄是一定要的至於你說對方撞你而對方說是你撞他我想一般地下停車場都會有裝攝影機吧調出影片來看就知道是誰撞誰拉再說他說要十幾萬的修理費的話到時候法院會傳你到調解委員會進行和解你可以請一個修車廠的人去做一個評估這樣就可以避免一些會藉機卡油的事情了再說我所接觸或是知道的車子應該沒有什麼地方會需要花到十幾萬的修理費除非是雙B的上百萬名車就有可能會到這麼高的修理費我知道得像是奧迪A6光是她的頭燈罩和燈座一邊就要十萬左右的材料費如果是一般的車子換一個引擎也才不過3~6萬左右的錢而已他是想要把整個車子換掉嗎= =無言怎會有這種敗類
其他答案
地點於地下停車場.非屬道路交通事故範疇,但是如果對方有受傷,要提過失傷害告訴,還是符合法律規定,如果提告你當然就必須製作筆錄。但如果只是單純車輛受損,只是民事賠償問題。
以上文章來自奇摩知識家,如有侵犯請留言告知
https://tw.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101229000015KK07789